一般納稅人公司發(fā)票相關認定方法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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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2-10
“營改增”后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方法:圍繞北京等8省市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,國家稅務總局16日發(fā)布相關公告。國家稅務總局隨后解讀稱,由于八省市營改增時間不一,認定工作需有一定提前量,因此授權(quán)各地自行確定計算應稅服務銷售額的起、止時間。因此,國家稅務總局在上述公告中僅規(guī)定“連續(xù)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(yè)額合計”,此外設置了“應稅服務年銷售額500萬元”的門檻!盃I改增”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,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(xù)。為了幫
